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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须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5月17日 点击数:

(为保证整个毕业申请审核环节中的信息畅通,请考生确保系统中所留的联系电话为有效号码。需要更改联系电话的考生,请在毕业申请前登录系统自行完成修改。)

一、申请条件

考生已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,实践性环节考核、毕业论文(设计),并取得合格成绩;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;思想品德符合要求;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(以下简称“资审”)等。

二、申请方式

考生登录“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”(sdata.jseea.cn,以下简称“信息平台”)“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”项目进行网上申请。每天晚间22:00至次日上午8:00为信息平台维护时间,相关功能关闭。

三、申请流程

申请步骤

涉及考生

时间节点

办理事项

第一步:毕业准备

需申请本次毕业的全体考生

5月18-27日

考生自行在信息平台中上传毕业照片、身份证照片、思想品德鉴定表等

第二步:毕业申请

已完成毕业准备的考生

5月25-27日

考生自行在信息平台中提交毕业申请,并及时查看初审结果

第三步:现场确认

《初审通知单》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

5月25-29日

考生带齐相关材料,按要求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进行现场确认

信息平台毕业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1。

    四、申请事项说明

    (一)毕业准备阶段

1.办理时间

5月18日上午9:00至5月27日下午17:00。

2.办理事项

考生在规定时间内,在信息平台中自助完成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(以下简称“思想品德鉴定表”)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、毕业照片的上传。

3.注意事项

1)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相关要求

下载:考生登录信息平台,进入“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”项目,在“申请前准备”栏目中自行下载。表内基本信息部分由平台根据考生个人信息生成,考生核对无误后按要求完成填写。

填写:自我鉴定一栏,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、自学态度、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,须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。单位鉴定一栏,由考生单位(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,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、镇人民政府)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。

上传: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。须确保该表全部内容在照片内,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,表内文字完整、清晰。文件须为jpg格式。

2)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上传要求

身份证正面(面)所有字迹完整清晰,无模糊、无遮挡的情况照片中身份证四个边角完整露出,无残缺、破损、缺失信息真实有效,任何的修改、PS、遮挡。文件须为jpg格式。

3)毕业照片上传要求

    考生须严格按毕业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,在信息平台中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证件照。凡因毕业照片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毕业信息无法注册、毕业证书扣发等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具体要求见附件2。

    4)个人信息变更办理说明

如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等)与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息不一致,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核验信息后,方可申请毕业。

(二)毕业申请阶段

1.办理时间

5月25日上午9:00至5月27日下午17:00。

2.办理事项

已完成毕业准备阶段材料上传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,按要求在信息平台中提交毕业申请,并及时查看初审结果。

    3.注意事项

    1)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,可在毕业申请开放时间内,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并重新提交。

2)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打印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《初审通知单》)查看审核结果。

(三)现场确认阶段(部分考生)

1.办理时间

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3:00至17:00。

2.办理事项

    《初审通知单》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:须在规定时间内,带齐相关材料,到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进行现场确认。        

    《初审通知单》中注明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:不再需要现场确认,请保持电话畅通。

3. 现场确认材料要求

1)考生手工添加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(原纸质免考单、实践论文成绩单、原转考单等)。

    2)教育实习鉴定表(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)。

    3)部分专业(如物流管理、采购供应管理、销售管理等)的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。

    4)资审结果非“完全匹配”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。

5)县(市、区)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。

4. 苏州大市各县市(区)联系方式

单位名称

详细地址

联系电话

苏州市教育考试院

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359号

0512-68661134

常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

衡山路78号招生办

0512-52772159

张家港市自学考试办公室

张家港市教育服务中心(张家港市老宅路)

0512-58282092

昆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

昆山市娄苑路171号昆山市教育考试中心

0512-57555354

吴江区自学考试办公室

吴江区太湖新城镇鲈乡北路419号吴江区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办

0512-63429400

太仓市自学考试办公室

太仓市扬州路99号304室

0512-53537114

吴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

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1窗口

0512-65258731

五、特别提醒

1.考生本人对毕业申请时所用个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、真实性负责,并须确保现场确认时所交材料符合要求、真实有效。凡提交虚假材料的(虚假或无效的身份证件、前置学历材料、相关证明等),一经查实,将取消毕业资格,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。

    2.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的,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。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,本次毕业申请作废。

    3.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,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属县(市、区)考办负责发放。发放时间为学信网学历信息上网后,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。  

    4.原南京大学主考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停考后相关工作安排,涉及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(www.jseea.cn)--招考业务栏目--自学考试子栏目后续通告。

 

附件1: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

附件2: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

附件3: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上交材料要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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